广东省中医药局(负责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门是)
一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地址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
电话:65063322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附近的公交车站,结果如下:
团结湖公园站
团结湖公园 115(东黄城根北口-康家沟)
团结湖公园 115(康家沟-东黄城根北口)
团结湖公园 718(康家沟-颐和山庄)
团结湖公园 718(颐和山庄-康家沟)
团结湖路站
团结湖路 43(五间楼-团结湖)
白家庄站
白家庄 113(大北窑-民族园路)
白家庄 113(民族园路-大北窑)
白家庄 207(慧忠里-四惠站)
白家庄 350(东大桥-曹各庄)
白家庄 350(曹各庄-东大桥)
白家庄 402(南皋-四惠站)
白家庄 402(四惠站-南皋)
白家庄 405(四惠站-孙河东站)
白家庄 405(孙河东站-四惠站)
白家庄 420(北京站东-望京北路东口)
白家庄 420(望京北路东口-北京站东)
白家庄 421(东湖-大北窑)
白家庄 421(大北窑北-东湖)
白家庄 43(五间楼-团结湖)
白家庄 43(团结湖-五间楼)
白家庄 503(大北窑北-天利百合市场)
白家庄 503(天利百合市场-大北窑北)
白家庄 627(三营门-湖光北街东口)
白家庄 627(湖光北街东口-三营门)
白家庄 671(一亩园-四惠站)
白家庄 671(四惠站-一亩园)
白家庄 673(北京西站-石各庄村)
白家庄 705(建欣苑-朝新嘉园)
白家庄 705(朝新嘉园-建欣苑)
白家庄 707(朝来农艺园-玉泉营桥)
白家庄 707(玉泉营桥-朝来农艺园)
白家庄 750(东坝建材城-南小街西里)
白家庄 750(南小街西里-东坝建材城)
白家庄 801(祁家坟-颐和园北宫门)
白家庄 801(颐和园北宫门-祁家坟)
白家庄 974(东直门外-京南交易中心)
白家庄 974(京南交易中心-东直门外)
白家庄特3(七彩大世界-新发地市场经营者乐园)
白家庄特3(新发地市场经营者乐园-七彩大世界)
白家庄特8内(航天桥西-航天桥西)
白家庄特8外(城南嘉园北-城南嘉园北)
白家庄运通107(望京新城-马家堡路北口)
白家庄运通107(马家堡路北口-望京新城)
二、中国中医药管理局属于什么级单位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于副部级单位,是政府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国家机构,隶属于卫生部。下置机构:办公室、人事与政策法规司、医政司、科技教育司、国际合作司。
三、负责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门是
负责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门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(National Administr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)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置机构:办公室、人事教育司、政策法规与监督司、医政司、科技司、国际合作司、直属机关党委。
四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机构设置
办公室(财务司)
1、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,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;2、负责会议组织、领导批示和重要政务工作的督办、秘书事务、文电处理、档案管理、机要、保密、信访、值班、保卫等工作;3、负责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;4、研究拟定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,规划与协调中医资源配置;5、编制部门预算;组织拟定中医机构建设、装备标准;6、负责局机关、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;7、负责新闻宣传、报刊管理工作;8、组织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统计工作;9、组织协调扶贫、援藏工作。
人事教育司
1、研究、实施中医药人才兴业战略;2、研究制订中医人力资源发展规划,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,优化人才资源配置;3、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、工资、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;4、拟订、完善并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定标准;5、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;6、负责组织机关、直属单位的干部教育、培训,指导协调全国中医药管理干部培训工作;7、联系有关中医药社会团体。8、组织拟订和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、师承教育的发展规划,建立完善中医药人员终身教育制度;9、管理、指导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;10、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,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;11、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;12、配合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,研究制定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规划,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。13、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的工作。
政策法规与监督司
1、根据国家卫生、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,组织研究提出中医药发展战略和方针、政策;2、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;3、研究提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、措施;4、组织研究中医医疗机构体制改革和管理制度改革;5、研究起草有关中医药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草案;6、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;
7、组织协调中医药法制化、标准化建设工作;8、负责行政复议、应诉工作。
9、综合管理中医药监督工作并依法组织实施;10、负责拟订中医药监督工作规范、程序和有关规章制度;11、对各类中医、中西医结合、民族医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;12、监督检查医疗、保健、护理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;13、监督检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;14、指导并监督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查工作;15、监督管理医学气功活动和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;16、配合有关部门,组织协调、办理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,并进行相关的执法检查。
医政司
1、参与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;2、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、社区中医药工作,协调组织对农村中医药的支援工作;3、负责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;4、组织实施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预防、治疗重大疾病工作;5、组织拟订和实施有关中医医疗服务的管理规定、服务规范;6、完善和实施中医医疗机构、执业人员的准入标准;7、组织拟订中医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;8、管理各类中医、中西医结合、民族医医疗机构,对其他医疗机构中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9、研究、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中的药事管理工作;
科技司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
1、拟订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规划;
2、指导中医药科研机构的改革工作;3、组织、参与中医药重大科研目的实施工作;4、参与指导与协调重点中医药科研机构的建设;5、负责中医药技术成果的推广、应用工作;6、负责组织中医药新技术评价;7、指导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;8、负责中医药文献、秘方、验方的捐献工作;9、组织和指导中医药的学术交流工作;10、参与相关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工作;11、负责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筛选工作;12、组织、指导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的科研工作。
国际合作司
1、推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。2、研究国际中医药发展现状,提出政策建议;3、组织和指导中医药对外双边、多边及民间交流与合作;4、指导内地与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;5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际中医药经济、技术合作;6、组织协调与世界卫生组织、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交流合作;7、承办局机关的外事工作。8、指导各民族医医疗医药工作,组织拟订并逐步完善相应的规范和标准。
直属机关党委
1、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2、组织党的宣传、组织、统战、维护稳定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党员的教育、管理、党校培训工作;3、导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组织的工作;4、与干部管理;5、办局机关党委、纪委、审计室的有关日常工作。 1、中国中医科学院
2、中国中医药报
3、中国中医药出版社
4、中华中医药学会
5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
6、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
7、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
8、机关服务中心
9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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