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叫配伍用药
一、中药的配伍
中药的配伍是指有目的地按病情需要和药性特点,有选择地将两味以上药物配合同用。
前人把单味药的应用同药与药之间的配伍关系称为药物为「七情」。「七情」的提法首见于《神农本草经》。其序例云:「药……有单行者,有相须者,有相使者,有相畏者,有相恶者,有相反者,有相杀者。凡此七情,合和视之。」其中首先谈到「单行」。单行就是指用单味药治病。病情比较单纯,选用一味针对性较强的药物即能获得疗效,如清金散单用一味黄芩治轻度的肺热咯血;现代单用鹤草芽驱除绦虫,以及许多行之有效的「单方」等。它符合简便廉验的要求,便于使用和推广。但若病情较重,或病情比较复杂,单味应用难以避免不良反应,因此往往需要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。药物配合使用,药与药之间会发生某些相互作用如有的能增强或降低原有药效,有的能抑制或消除毒副作用,有的则能产生或增强毒副反应。因此,在使用两味以上药物时,必须有所选择,这就提出了药物配伍关系问题。前人总结的「七情」之中,除单行者外,其余六个方面都是讲配伍关系。现分述如下。
(一)相须
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,可以增强原有疗效。如石膏与知母配合,能明显增强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;大黄与芒硝配合,能明显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;全蝎、蜈蚣同用,能明显增强止痉定搐的作用。
(二)相使
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些共性,或性能功效虽不相同,但是治疗目的一致的药物配合应用,而以一种药为主,另一种药为辅,能提高主药疗效。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,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;黄连配木香治湿热泄利,腹痛里急,以黄连清热燥湿、解毒止为主,木香调中宣滞、行气止痛,可增强黄连治疗湿热泻的效果;雷丸驱虫,配伍泻下通便的大黄,可增强雷丸的驱虫效果。
(三)相畏
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,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。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,所以说生半夏和生南星畏生姜。
(四)相杀
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。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,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。由此可知,相畏、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,是药物间相互对待而言的。
(五)相恶
即两药合用,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降低,甚至丧失。如人参恶莱菔子,因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。
相恶,只是两药的某方面或某几方面的功效减弱或丧失,并非二药的各种功效全部相恶。如生姜恶黄芩,只是生姜的温肺、温胃功效与黄芩的清肺、清胃功效互相牵制而疗效降低,但生姜还能和中开胃治不欲饮食并喜呕之症,黄芩尚可清泄少阳以除热邪,在这些方面,两药并不一定相恶。
两药是否相恶,还与所治证候有关。如用人参治元气虚脱或脾肺纯虚无实之证,而伍以消积导滞的莱菔子,则人参补气效果降低。但对脾虚食积气滞之证,如单用人参益气,则不利于积滞胀满之证;单用莱菔子消积导滞,又会加重气虚。两者合用相制而相成,故《本草新编》说:「人参得莱菔子,其功更神。」故相恶配伍原则上应当避免,但也有可利用的一面。由此可以解释,为什么历代本草文献中所列相恶药物达百种以上,而临床医家并不将相恶配伍通作配伍禁忌对待。
(六)相反
即两种药物合用,能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。如「十八反」、「十九畏」中的若干药物(见「用药禁忌」)。
上述六个方面,其变化关系可以概括为四项,即在配伍应用的情况。
1.有些药物因产生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,是临床用药时要充分利用的。
2.有些药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、削弱原有功效,用药时应加以注意。
3.有些药物则由于相互作用,而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,在应用毒性药或烈性药时必须考虑用。
4.一些药物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或增强毒副作用,属于配伍禁忌,原则上应避免配用。
基于上述,可知从单味药到配伍应用,是通过很长的实践与认识过程逐渐积累丰富起来的。药物的配伍应用是中医用药的主要形式。药物按一定法度加以组合,并确定一定的份量比例,制成适当剂型,即为方剂。方剂是药物配伍的发展,也是药物配伍应用的较高形式。
二、中药配伍是指什么
同一动物同时或短期内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,称为配伍用药或合并用药。目的是增强疗效,减少不良反应,为了治疗不同的症状或合并症。配伍用药后,药物作用增强者为协同作用;配伍用药后,药物作用减弱者为颉颃作用。
三、什么叫配伍用药
同一动物同时或短期内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,称为配伍用药或合并用药。目的是增强疗效,减少不良反应,为了治疗不同的症状或合并症。配伍用药后,药物作用增强者为协同作用;配伍用药后,药物作用减弱者为颉颃作用。
四、谁能告诉我中医用药的配伍原则
中草药除少量单用外,多数都是配合起来用。因此,必须掌握其配伍的宜忌,才能达到预期目的。
(1)配伍根据病情需要和药物性能,有目的的将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配合起来应用。配伍后药物之间的变化关系,有的可能相互促进提高疗效,有的可能相互抑制并减弱某些不良反应,配伍不当则可能降低疗效或发生副作用,甚至毒性升高,中医和中兽医在长期实践中,将药物的配伍经验概括为单行、相须、相使、相畏、相杀、相恶及相反七种形式,《神农本草经》将这种药物之间的配伍关系称为药物“七情”。
①单行单独应用一味药治病。如单用甘草以解毒,单用蒲公英治疗疮肿。
②相须两种以上功用相似的药物配合应用,可以起到协同作用,以增强疗效。如大黄配芒硝,能明显增强泻下通便作用。
③相使功用方面有某些共性的药物配合应用,以一种药物为主,另一种药物为辅,能提高主要药物的功效。如黄芪(补气利水)配茯苓(健脾利水),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作用。
④相畏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,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。如生半夏、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,所以说生半夏、生南星畏生姜。
⑤相杀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。如防风能解砒霜毒,绿豆能解巴豆毒,所以说防风杀砒霜毒,绿豆杀巴豆毒。在相畏中,生姜减轻或消除生半夏、生南星的毒性,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。由上可见,相畏和相杀是一个配伍关系的两个方面。
⑥相恶两种药物配合应用,能相互牵制而使作用降低或丧失药效。如黄芩能降低生姜的温性,莱菔子能削弱党参的补气功能。
⑦相反两种药物配合应用,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。如甘草反甘遂,乌头反半夏。
综上所述,相须和相使可以提高疗效,要充分利用;在应用有毒药物或烈性药物时,要考虑运用相畏和相杀;避免和禁止配伍相恶和相反的药物。
(2)配伍禁忌药物“七情”中的相恶和相反基本属于配伍禁忌。
(3)妊娠禁忌从临床应用看,为防止流产或对胎儿造成损害,在家畜怀孕期间应禁用或慎用一些药物。慎用的包括活血祛淤、行气破滞及辛热、滑利的药物,如桃仁、红花、大黄、枳实、芒硝、附子、肉桂、干姜、瞿麦等;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峻烈的药物。如斑蝥、水蛭、虻虫、巴豆、大戟、芫花、甘遂、三棱、术、麝香、牵牛等。
(4)方剂的组成不是同类药物的罗列凑合,更非同效药物的相加堆砌,而是以治法为依据,选择适当的药物,按照主、辅、佐、使(前人称为君、臣、佐、使)的原则组织起来,使其能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。现将其含义分述如下:
①主(君)药是针对病因或主证,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。
②辅(臣)药是协助主药加强治疗作用的药物。
③佐药有三个意义。一是治疗兼证或次要证候的药物;二是监制主药以制约主药的毒性或烈性的药物;三是反佐作用,用于病势拒药而加以从治者。如温热剂中加入少量寒凉药,或于寒凉剂中加少许温热药,以消除寒热相拒现象。
④使药即引经药,或调和药性的药物。
以平胃散为例,主治脾胃湿阻。方中苍术性温而燥,除湿运脾,故为主药;厚朴助苍术行气化湿,并能除满,故为辅药;陈皮理气化滞,故以为佐;甘草甘缓和中,调和诸药,加姜、枣调和脾胃,均为使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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